根据瑞昌市检察院公诉,现年50岁的蔡召红是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的一位农民。据蔡召红本人交待,他曾经到该市江州造船厂打工,掌握了一些造船方面的常识,对于部分造船材料的价格也有所了解。同时,也了解到了采购行业的一些“潜规则”。
2009年4月,蔡召红假冒湖北省黄石市某造船厂总经理的身份,来到河南省长垣县,以购买造船材料的名义找到该县卫华集团的销售部,声称要购买大量的造船材料。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在签署了价值2.0427亿元订货合同后。蔡召红以家中有急事需借钱为由,骗取该公司现金6万元,但一拿到6万元现金后,蔡召红当即将所用的手机关机,并将手机抛弃,然后迅速逃往外地。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蔡召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