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富贵是瑞昌市赛湖农场三分场一大队人。根据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2009年11月,陈富贵因与被害人林大童(化名)的妻子李仙梅(化名)有婚外情,后被林大童发现,陈富贵遭到了林大童的殴打。同年12月16日,林大童带着妻子李仙梅去做了结扎手术。此时,了解情况的陈富贵立即产生了报复之心。
当日傍晚,陈富贵乘林大童全家外出、住处门未锁的机会,将一瓶掺有甲胺磷农药的泸州老窖酒放在林大童住处的厨房与堂屋中间的壁柜中。当天晚上,林大童发现此酒有异味,没有喝。第三天,林大童将这瓶带有异味的酒送到赛湖派出所报警。
今年2月,陈富贵为了毒死林大童,趁林大童住处门未锁之机,将灭鼠药溴鼠灵和毒狗药投放到林大童家中玻璃瓶装的谷酒中。今年5月29日,林大童的姐夫陈某喝了从林大童家拿回的玻璃瓶装的谷酒后,立即出现中毒症状,后被家人及时送往瑞昌市中医院急救,才转危为安。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两起案子前后发生,引起了瑞昌警方的关注,很快就锁定是陈富贵所为。今年7月30日,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陈富贵被瑞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3日被逮捕,目前羁押于瑞昌市看守所。案发后,陈富贵家属已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陈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富贵投放危险物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富贵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未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富贵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而且是初犯,法院决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