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午1时许,范镇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范镇集镇长河边有一女子在徘徊,并且时笑时哭,可能想跳河自杀。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女子看到民警后,骂骂咧咧地朝河中走去。民警立即上前,想将该女子拉回,但该女子情绪异常激动,挥拳就朝民警身上打去,民警忍痛将女子拉上岸。随后,将其带到所里,在派出所该女子浑身颤抖、一言不发,民警生火让她取暖,并给她送来干净衣袜,过了一阵子,该女子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但依然拒绝跟民警说话。民警只能根据该女子的口音推测其可能是湖北人,于是立即向公安局领导汇报,并且请指挥中心向瑞昌周边县市发出通报协查走失人员,另一方面,民警对辖区群众展开走访,询问是否有人曾见过此女,无奈收效甚微。晚上继续在辖区开展走访,同时为该女子准备好客房,并安排派出所女工作人员在一旁照料看护。
第二天上午,民警在走访时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人12月20日在范镇一寺庙里曾经看过此女,民警立即到该寺庙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得知,因天降大雨,此女曾和范镇一服装厂的几名女工于12月20日在寺庙里借宿过一夜。民警于是又赶往该服装厂,经过了解,最终探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此女姓张,湖北阳新县人,16岁时大病一场后,得了间歇性精神病,现在是范镇一服装厂女工,当夜在寺庙借宿时,突发精神病,一人独自离开寺庙,张某母亲也是在瑞昌市区打工。民警了解情况后,根据服装厂提供的电话号码,给张某母亲打了电话,张某母亲随即赶来,见到母亲后,张某似乎才清醒过来,母女俩抱头痛哭,临走前,派出所民警自掏腰包,凑齐一百元路费,租车将母女送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