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9岁的周大虎(化名)是瑞昌市高丰镇人,至今未婚。1999年,他对当地一名妇女实施强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3年,出狱不久的周大虎,故伎重演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9年12月3日15时左右,释放不久的周大虎与朋友喝过酒后,骑着自行车回家,行至大冲村雷家路段时将一辆小货车拦下,并用石头砸碎了小货车的挡风玻璃后逃之夭夭;去年9月10日,周大虎与朋友喝了两瓶农家酿的“老谷烧”后,独自来到该镇乌石街集镇,看见一辆装有旧木材的三轮车停在街边,周大虎便上前指责该三轮车司机,要求对方不能在此地收购旧木材,先对车主一顿拳打脚踢,然后敲诈车主100元钱,结果被辖区的桂林派出所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
去年12月31日21时左右,周大虎酩酊大醉后来到高丰镇一副食店,想向该店老板娘吴某赊烟。见周大虎满身的酒气,名声又不好,吴某拒绝赊烟。赊烟不成的周大虎,借着酒劲,在副食店找到一把刮猪毛用的刀在屠宰桌一顿乱砸,威胁吴某。但吴某并没有理会,周大虎只好悻悻离开。后来,吴某的丈夫陈某回家听说了此事,便随手拿了一条木棍去找周大虎“讨说法”。不久,陈某在一服装加工店里找到了周大虎。见周大虎不理自己,陈某一时火起,冲进店里,一木棍将周大虎打倒在地。周围的人发现周大虎昏迷过去之后,连忙向辖区的桂林派出所报警。
据参与抢救的医生告诉记者,周大虎头部受到重力击打后,导致颅内大出血,幸好抢救及时,才捡到一条性命。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周大虎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甲级。案发后,陈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