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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一名村卫生所所长被撤职

时间:2011/8/12 10:16:39

连日来,瑞昌市卫生局、瑞昌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位于该市城区赤乌西路交通局附近有一家“保康平价大药房”,有人在药房的阁楼上开起了“黑诊所”,每天都有许多患者到“阁楼诊所”里就诊。

  其中一名群众的举报更加具体:“保康平价大药房”由曹某与王某合伙经营,为了让药房的生意做得更好,曹某让在附近严畈村卫生所担任所长的丈夫严某也到药房内的诊所里行医,严某每天8小时之内在卫生所坐诊,8小时之外则在药房里“坐堂”,尤其是中午和晚上,每天都有许多患者到药房的阁楼里就诊、打针、抓药。

  执法调查:卫生所所长有“吃里扒外”之嫌

  群众的举报引起了瑞昌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局长何金送立即要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8月2日8时50分,瑞昌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的执法人员来到“保康平价大药房”进行突击检查。在药房阁楼,执法人员发现该药房股东之一的王某正在为3名患者进行输液治疗,阁楼里并没有卫生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当事人的办公桌抽屉内发现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8月2日的多份处方,其中有4份是严某签名,其余的全部是王某签名,金额累计15491.6元,并在废物暂存点发现一箱一次性使用后的输液瓶及输液皮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处方上有签名的严某,正是曹某的丈夫,目前正担任南阳乡严畈村卫生所所长。对于严某自创的“药房+诊所”模式,执法人员认为严某有“吃里扒外”之嫌,决定作进一步调查。

  深入调查:合伙人还涉嫌非法行医

  执法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中还了解到:除了小部分处方是严某签名外,大部分处方上的签名是王某,王某毕业于瑞昌卫校乡村医生专业,至今没有取得乡村医士资格证。因为王某与严某是同学,就与严某的妻子曹某合伙经营了这家药房。王某一边经营药房,一边在阁楼里非法行医。

  据执法人员介绍,严畈卫生所距离药房不到200米,作为该卫生所的所长,严某平时8小时之内,一般都在卫生所坐诊,8小时之外,利用手中的资源,将患者引到药房的阁楼里就诊,每次为病人看完病后,就劝患者在药房里买药。

  据了解,严某是南阳乡严畈村人,1998年在瑞昌卫校毕业,2007年取得了乡村医士资格,后在南阳乡严畈村卫生所担任所长一职。

  处理结果:卫生所所长被撤职

  因为严某是严畈村卫生所的所长,除在卫生所坐诊外,还在妻子曹某经营的药房里“坐堂”,有“吃里扒外”之嫌。药房内所设的诊所,又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黑诊所”,完全是在非法行医。

  作为药房的股东之一,王某没有取得乡村医士资格,属于无证行医,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瑞昌市卫生局局长何金送告诉记者,严某、王某在药房内私设诊所,其中王某还没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他们在利益的驱动下,进行非法行医。另外,这种“黑诊所”不仅医疗条件、消毒设施简陋,而且卫生状况极差,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危害广大群众的就医安全,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因此要进行严厉打击。

  目前,瑞昌市卫生局已作出如下处理:责令严某、王某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严某、王某的非法所得15491.6元;取缔“黑诊所”,并处罚金5000元;责成南阳卫生院撤消严某严畈村卫生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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