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凭借“五五”普法活动的优异表现,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成为九江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全国“五五”普法活动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意识,重点围绕企业改制、劳动用工、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将普法教育和矛盾化解相结合,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推行公务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将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下乡进村活动,扩大法制宣传参与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法制宣教的途径和形式,创建普法网站,建设百米法制宣传长廊,组织法制文艺下乡演出,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曰”、“世界环境日 ”“禁毒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