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玲玲 张立新 董彦健)近日,瑞昌市社区矫正人员何某因在矫正期间吸食毒品,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据悉,该案是全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
2011年7月19日,何某因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期间何某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然而,今年4月25日,何某与吸毒人员丁某在一小区民房内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作出了强制戒毒两年的决定。鉴于何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瑞昌市司法局决定对其启动司法惩处程序,向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8月21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何某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裁定。公安机关日前将何某抓捕并送交看守所收押。此案作为自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九江地区首例收监案件,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警示了全市1500余名在矫人员积极接受矫正改造,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