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九江市政府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少雄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瑞昌正处于赶超发展的提速期、突破期和黄金期,开展经济普查有利于摸清全市经济家底、政府服务经济发展和增强经济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单位普查机构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狠抓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牢牢把握经济普查的关键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这两个基本原则和牢牢把握“数据准确”这一关键要求,坚持依法普查,强化质量意识,增强全局观念,坚持科学普查,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核查对象是除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之外的,我市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一、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等国民经济行业。单位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时间从10月1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记者 谈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