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人才网
新建网页 12

更多信息本站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法冶 >> 内容

儿子吸毒过量致死 老父愤而起诉“毒友”

时间:2014/5/17 8:14:19

四名“瘾君子”聚集在出租屋内吸毒,不料其中一人竟因吸毒过量致死。事后,死亡男子的父母将与儿子一起吸毒的三名瘾君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共计20万元,5月9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公开审理。

严刚(化名)今年28岁,因家境殷实,就一直没找工作。几年前染上毒品之后,他与周毛(化名)等人混在一起。

2013年9月的一天,周毛从九江弄了一批毒品回来,便叫上严刚等毒友,一起在出租屋内开始吸毒。起初几人吸食了冰毒,到了下午,几人又开始注射海洛因,之后严刚便陷入了昏迷。

“当时我看到严刚弄的量很大,就让他别弄那么多。他说没关系,他一般吸食的量比较大。”在瑞昌市公安局的笔录中,周毛回忆了当时的场景。

据他回忆,由于是吸毒,在严刚昏迷过后,他们不敢打急救电话,而是采取了圈内最常规的做法——注射葡萄糖和盐水。可注射完葡萄糖和盐水过后,严刚并没有任何好转,反而于第二天上午死亡。

痛失独子,这让年逾六十岁的严父一夜白了头。办理完严刚的后事之后,严父便向法院起诉,将周毛等三人告上法庭。

“我告他们并不是为了钱,只是因为我恨透了这些吸毒的人,我要让他们寸步难行。”严父告诉记者,在严刚去世之前,他曾多次禁止严刚吸毒,但是周毛经常将毒品送到他家,为此他还曾经向当地公安报过案。

吸毒是违法行为,那由此产生的伤害赔偿,法律是否给予保障?此案审判长刘志明介绍,这类案件他还是首次遇见,虽然说这类案件在法律上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有权进行法律诉讼,从而维护权益。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也将择日进行宣判。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引用或删除评论内容。

  • 大名:
  • 内容:
  • 瑞昌网(www.rcnews.com.cn)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留言本站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赣ICP备19014622号-2

    本站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所有;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收到邮件后我们将立即处理。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55号

     

    更多信息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