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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二中如此“班规” 学生怎能不反感

时间:2010/1/13 11:09:23

没有打扫卫生,罚款;没有按时起床,罚款;踩踏学校草坪,罚款……罚款的不是执法部门,而是瑞昌二中一班主任,他以这种方式来教育管理学生。接到反映后,1月12日,记者在瑞昌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学生:老师管理方法不对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是瑞昌市第二中学高二(12)班部分学生。据学生们反映,两个月前,他们的班主任丰老师制订了一套班级管理制度,内容基本都是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如何进行罚款。例如,早上没有按时起床,罚款5元;踩踏学校草坪,罚款20元;使用“热得快”烧开水,罚款50元等等。这个罚款制度实施以来,班上已经有不少同学被罚。“老师教育我们,也是为了我们好,我们很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但是用这样罚款的方式来管理我们,我们觉得有些简单粗暴。”一名学生这样对记者说。

  老师:这样做是为学生好

  12日下午,记者来到瑞昌市第二中学,找到了高二(12)班班主任丰老师。丰老师承认确实在班级上实行了罚款制度。他告诉记者,班上有一些调皮的学生不好管。为了班级的整体利益,他不得不采取这个办法。但是,罚来的钱,都交到了班长手中,他本人并不清楚目前的罚款数目有多少。“我这样做,是我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我的出发点是为了管好学生。”丰老师表示,他罚款并不是目的,这样做只是想起到一个震慑作用。至于罚来的钱,他是准备到学期结束时再退还给学生的。

  学校:责令老师退还罚款

  瑞昌市第二中学校长彭长林告诉记者,此前,并没有学生向他反映这个问题,听说此事后,他感到很意外。“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我们曾多次在大会上强调,不能采取类似手段来教育管理学生!”彭校长当场责令丰老师立即废除这个罚款制度,并退还被罚学生的钱。

  彭校长表示,待此事进一步调查之后,还将对当事教师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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