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人才网
新建网页 12

更多信息本站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法冶 >> 内容

冷漠妻子后悔不已 替强奸犯丈夫求情轻判

时间:2010/1/21 11:38:12

孩子刚出世 父母均年迈 经济无来源

妻子替强奸犯丈夫求情轻判

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瑞昌青年男子林明(化名),只因在家里遭到妻子的冷落,就到外面寻找刺激。第一次对两名年轻女子实施抢劫并准备施暴时,因遭遇反抗没有成功;第二次,他又跟踪一名骑电瓶车的青年女子实施抢劫后,并对其强奸。得知丈夫被移送到司法机关后,妻子却后悔不已,哭着跑到法院来求情。然而,法律是无情的。1月20日,记者从瑞昌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林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父母之命两人各自割断初恋

  家住瑞昌城区的林明,本来有个令人羡慕的家庭,父母亲都是该市某医院的退休职工,生活上林明不用为父母操心。1977年出生的林明,曾经是一名阳光青年,与其他同龄人一样,曾经有一个自己心仪的初恋情人。正当林明与女友陈芳(化名)热恋得难解难分时,他的恋情却被父母亲否定了。

  父母亲否定林明初恋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相中了朋友的女儿,即林明现在的妻子徐梅(化名)。徐梅的父母与林明的父母关系特别好。林明的父母是看着徐梅长大的,并且早就把徐梅当着自己的儿媳妇来关照。徐梅的父母见林明的父母这么喜欢自己的女儿,也乐意促成这场婚事。

  2005年,林明与徐梅正式确定关系之前,徐梅也因为父母亲作了一个艰难的选择,因为徐梅在认识林明之前,正与同学彭军(化名)热恋。父母亲的决定,同样也击碎了徐梅早就编织好了的梦。

  2006年1月,林明、徐梅这对事先缺少了解的青年男女,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双方割舍了各自的初恋走进婚姻的殿堂。

  相互猜疑夫妻之间毫无温情

  林明、徐梅结婚后,双方过得非常勉强。毕竟双方都不是自己的初恋,没有感情基础。无论是林明,还是徐梅,两人各怀心事。尤其是徐梅,在林明面前,难得有一次笑脸,林明从未感受到妻子的温情。

  为何妻子总是对自己冷若冰霜?性格内向的林明,开始怀疑妻子有了外遇,经常为琐事与徐梅发生争吵,有时双方还大打出手。徐梅在林明面前要么表现一副冷漠的样子,要么又表现出一副非常伤感的样子,就更让林明无法接受。

  这样一来,夫妻俩不但没有了温情,反而充满了猜疑和怨恨。在家一味遭受妻子排斥、指责的林明,决定到外面去寻找刺激。

  寻找刺激丈夫夜出抢劫强奸

  2009年6月的一天晚上,林明骑着一辆电瓶车在大街上转悠,想寻找目标。20时许,当他骑车来到瑞昌市新汽车站附近时,发现有两名青年女子正从瑞昌城区朝九江县涌泉乡方向行走时,林明骑车随后跟踪。

  当两名女青年走至长河大桥附近时,林明见四周无人,就停车冲上前去对其中一名年纪稍大一点的女青年大声喊道:“把钱拿出来!”并上前对该女青年非礼。年纪稍小一点的女青年赶紧用手机准备报警。见对方报警,林明又转身将该女青年的手机抢走。见陌生男子还要施暴,两名女子同时大声喊“救命”,林明赶紧落荒而逃。

  2009年8月16日晚上,林明再次骑车上街转悠寻找目标。当他行至瑞码线白杨镇路段时,发现一名骑着电瓶车、肩挎提包的女青年独自一人在路上行驶,就立即在后面跟踪。当他跟踪至白杨镇一铁路桥孔时,见四周无人,林明立即拦住这名女青年,要对方拿钱。遭到拒绝后,林明就将女青年推倒在地上,并对其进行猥亵,遭到了女青年的反抗。见对方反抗,林明就给了女青年一顿拳头,直至对方无力反抗后,对其实施奸淫。完事后,将女青年包内的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走。当晚,女青年向警方报案,警方很快将目标锁定林明。

  心生悔意妻子法院哭着求情

  林明被警方抓捕后,对自己先后两次实施抢劫和一次强奸的行为供认不讳。

  平时在父母面前表现得极为温顺的林明,被警方逮捕后,父母亲一下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一夜之间就苍老了许多,整天伤心落泪,精神恍惚。就在林明被捕不久,他的儿子又来到了人世。

  最伤心的要数林明的妻子徐梅。一是因为儿子刚出世,父亲就进了监狱;二是因为双方的父母都已年迈体衰,接受不了这个打击;三是自己毕竟夫妻一场,而且又有了儿子,丈夫被抓后,经济上没有了来源。想想自己原先对丈夫的冷漠,徐梅后悔不已,因为丈夫走向犯罪的道路,她负有很大的责任。

  前不久,听说法院要对丈夫的案子宣判了,徐梅含泪写了一封祈求信来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对丈夫从轻判决,给丈夫一次改过的机会……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法院并不能因为她的祈求,就能给她丈夫减轻罪行。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引用或删除评论内容。

  • 大名:
  • 内容:
  • 瑞昌网(www.rcnews.com.cn)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留言本站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赣ICP备19014622号-2

    本站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所有;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收到邮件后我们将立即处理。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55号

     

    更多信息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