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经营劣质西瓜种子,受到农业部门行政处罚的汪某,对行政处罚结果态度生硬,不理不睬,拒不履行处罚义务。2009年12月17日,瑞昌市农业局申请执行汪某等4件行政处罚案,本案受理后,依法向汪某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要求与农业局协商,事隔4个多月协商无果。本案在执行中,多次找汪某执行,汪某总以找农业部门协商为借口推脱,故意拖延时间。
2010年5月17日,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要求汪某执行时,汪某却露出了抗法的真面目,打电话辱骂执行法官,狂言还要杀人。气势汹汹地大吼:“法院就是不去,你们有本事就来抓我,我在店里等。”执行法官上门执行时,丧失理性的汪某拿座椅要打人,被拦下,接着又跑到柜台桌边拿刀又要杀执行法官,幸被其妻抱住抢下砍刀,同时还故意制造事端,大喊执行法官打人,煽动朋友阻拦公务执行,导致几百号人围观,现场极为混乱,事态非常严重。当时由于法警的竭力制止和公安人员的协助,及时制止了被执行人汪某的抗法行为和妨碍执行公务的案外人,在主管副院长的主持下,果断的对汪某采取了拘留和罚款措施,对案外人妨碍执行公务进行了训戒。
同时,对被执行人辱骂执行法官和抗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了他的抗法行为和辱骂执行法官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主动向法院承认了错误,诚恳地向受辱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其亲属也送来了应交的全部执行款和罚款,恳求法院从轻处罚。执行法官在询问汪某时,汪某连声低头认错,悔恨当初,并称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吸取了教训,保证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至此一起暴力抗法的执行案终于圆满执结。
该案的有理有据的执结,带动了农业局申请执行其它行政处罚三案的执行,由于法律的严肃性,其它三案的当事人主动的陆续上门交纳执行款,在短短的二天内,执行款全部到位,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