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人才网
新建网页 12

更多信息本站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法冶 >> 内容

成年人撞人 家长赔偿损失

时间:2010/8/25 11:47:25

瑞昌的未成年人王力(化名)骑电动车载人上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给刘平(化名)造成重大伤害,被交警部门裁定王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18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王力的家长赔偿受害人刘平5.1万余元。

  年仅15岁的王力,是一名中学生。2007年10月2日9时许,王力从家中驾驶一辆电动车上街,并搭载了一个人。当王力骑车途经该市城区建设路移动公司门前街道时,在超越同向骑自行车的刘平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撞,刘平倒地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力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超速行驶,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是造成该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王力负该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刘平负该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刘平受伤后住院治疗,经司法医学鉴定,刘平脑外伤所致轻度智力缺损评定为9级伤残;颅骨缺损评定为10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确认王力负77%的责任,刘平负23%的责任,因此王力应赔偿刘平各项损失5.1万余元。由于王力是未成年人,赔偿款由王力的监护人,即王力的父亲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引用或删除评论内容。

  • 大名:
  • 内容:
  • 瑞昌网(www.rcnews.com.cn)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留言本站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赣ICP备19014622号-2

    本站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所有;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收到邮件后我们将立即处理。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55号

     

    更多信息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