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九发〔2018〕13号)和《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发〔2018〕5号)要求,经请示中共瑞昌市委组织部、瑞昌市民政局同意,瑞昌市湓城街道拟向全市公开
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
招聘社区工作者名额为4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3.热爱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需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男女不限;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8.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9.中共党员、有村居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4.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读的高校学生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15日-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瑞昌市湓城街道办事处(瀼溪西路48号)三楼党政办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本人不是瑞昌籍但夫妻方为瑞昌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瑞昌籍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2019年瑞昌市湓城街道公开
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表,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
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相关考试。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中国
瑞昌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
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
瑞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瑞昌市湓城街道社区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
瑞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湓城街道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享受社区“两委”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具体事宜由湓城街道负责解释,整个
招聘工作在湓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咨询电话
湓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18807028286(张先生)
湓城街道:15180633978(曹女士)
附件:2019年瑞昌市湓城街道公开
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瑞昌市湓城街道社区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