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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江西省消防条例》解读

时间:2010/11/4 11:27:23

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917经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119正式施行。为使大家更简单明了地了解《江西省消防条例》,正确履行各自职责,下面我带大家从九个方面解读新《江西省消防条例》。

1、各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更加明确清晰

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分为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九十二条。条例从我省消防工作实际出发,对《消防法》进行了全面的补充和细化,并有所突破,适应了我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建立责权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条例》新设消防安全责任一章,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社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公民等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补充细化,使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更加明确清晰。

  2、合同制消防员可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江西省消防条例》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这一规定,正式明确了合同制消防员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3、城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后,立即成为全市事故现场救援的第一梯队,除承担消防灭火救援工作以外,还承担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正式成为各级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综合性应急救援队的法定职责。在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中可以看到,第一条就把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写入其中。这也是“应急救援工作”首次写入新《条例》。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江西省消防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该《条例》把抢险救援保障基地等纳入了消防规划的内容。

  4、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权

  《条例》明确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并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权力和一定的消防行政处罚权,体现责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能。

  我国60%以上的火灾和60%以上的火灾伤亡发生在农村和乡镇。考虑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只在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立,而公安派出所覆盖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新《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而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在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职责的同时,更是赋予了公安派出所适量的消防行政处罚权。在相关消防行政处罚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5、新增针对新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可免予行政处罚

   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新增了一些消防违法行为,与此相对应的是更严格的处罚。公共娱乐场所内的营业性包房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开设外窗、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为,将受到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条例》依据新修订的《消防法》增加了临时查封措施。新《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整改期限,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当然,《条例》还有十分人性的一面,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的,《条例》明确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6、公共交通防火有了明确要求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并设置明显标识和使用说明。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引导、协助乘客及时疏散

。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形式,向乘客宣传防火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避难、逃生方式等消防安全知识。

7、“四个能力”首次写入新《条例》

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这是我省首次在地方法规中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8、物业应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首次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为法定职责。

  《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9、首次提及火灾公众责任险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包括投保场所观众、顾客、住户、承租人、承包人、经营管理人及其雇员等)的人身伤害所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规定,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引导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有效的措施。这也是我省在地方法规中首次提及火灾公众责任险。

 

                 瑞昌市公安消防大队 参谋 卢恒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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