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市财政局全面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格分离,五规范”。
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办事机构,先由国库科征求各科室撤并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后,相关各科室协同国库科将财政专户撤并在7月7日前落实到位,全部财政专户撤并为35个。凡是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有效文件依据的财政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凡是属于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一律按规定合并到一个财政专户分账核算;凡是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专户,一律办理撤户手续,专户资金余额按规定转入国库或在其他财政专户中分账核算。
做到项目安排与资金拨付严格分离;不同财务印鉴严格分离;业务承办岗位与专职稽核岗位严格分离。
达到五规范,即规范账户管理全部实行国库统管;规范财政专户检查制度,确保所有账户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规范资金拨付管理,制定《瑞昌市财政性资金收缴拨付管理操作规程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执行;规范岗位设置,合理分工,职责分明;规范印签管理和会计核算,在岗人员要交叉管理,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确保内控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财政国库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完善资金管理流程,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