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瑞昌部分市民听信“参与西部大开发,两到三年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等极具诱惑的致富口号,远赴广西、安徽等地非法进行“纯资本运作”活动,结果却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组织。
这种以“纯资本运作”为幌子的传销的主要方式是:传销人员以去广西、安徽等地免费游玩或参观工厂、看投资商机等为借口,将自己身边的熟人、亲戚骗到目的地;再以国家为了支持广西、安徽等地经济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开发”,允许以“纯资本运作”方式投资,以“高起点”投入69800元,就赚1040万元的神话为诱饵,诱骗当事人参观学习,听“纯资本运作”课程,进行3到7天的 “洗脑”;之后要求当事人入股,每股3300元。只要一次性投入69800元,就可以达到主任级别。每人只能发展三个下线,这样“1变3、3变9、9变27、27变81……”以此方式发展下去,你的团队将迅速壮大,两到三年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
“纯资本运作”运行模式,其实是一种典型的传销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犯罪的规定,即“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是一种传销行为。
为此,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做到三个“警惕”:一是警惕传销组织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政府保护”等谎言,诱骗参与所谓的“纯资本运作”获取“高额回报”的传销活动。二是警惕传销组织以考察投资项目、参观旅游、开展国际贸易等名义,专门诱骗亲属等到外省、区、市参与传销活动;三是警惕传销组织以帮助学生就业、快速发展为幌子,诱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落入传销组织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