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人才网
新建网页 12

更多信息本站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法冶 >> 内容

佯装帮忙投资骗取20万元

时间:2011/12/15 16:37:46

明知道某楼盘不需要继续投资,却佯装还需要投资,凭借自己与某楼盘老板的私人关系,趁机将别人用于投资的20万元现金全部用于还债、赌博以及个人挥霍。12月12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0年5月,身上有点余钱的瑞昌人周某,得知该市罗湖明珠小区项目要动工,就想在该楼盘上投点资金入股。周某了解到朋友温某是明珠小区项目经理万某的徒弟后,便让温某去打听是否可以投点资金。温某明知该项目已经不需要入股资金,但还是欺骗周某说可以投资。2010年5月31日,周某带着20万元现金和温某来到万某家门口。温某让周某在万某家门外等着,自己一个人带着周某交给他的20万元现金进入万某家中。温某将钱藏在万某家三楼至四楼的平台上,然后下楼告知周某,称20万元钱已经入了股。周某离开后,温某随即将20万元钱拿走,然后据为己有。与此同时,温某还向周某索要帮忙入股好处费1万元。事后,温某将自己从周某手中骗得的20万元现款全部用于还债、赌博以及个人挥霍。

  不久,罗湖明珠小区项目老总万某夫妇在家中遇害,温某诈骗周某20万元现金的案情也浮出水面。很快,温某就被瑞昌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对辩护人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由于被告人温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翻供,对其所犯的事实予以否认,故不能认定被告人温某具有自首情节。瑞昌市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共有评论 0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引用或删除评论内容。

  • 大名:
  • 内容:
  • 瑞昌网(www.rcnews.com.cn)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留言本站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赣ICP备19014622号-2

    本站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
    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所有;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收到邮件后我们将立即处理。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55号

     

    更多信息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瑞昌信息 发布,天天更新 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