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快20年了,第一次碰到妻子为犯强奸罪的丈夫写信求情”,熊高潮又将信详细地看了一遍,试图还原被告人李林(化名)的犯罪心理及动机。
这封题为“一个后悔妻子和孤苦孩子的乞求”的求情信,道出了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求情信”会起到预期的效果吗?
2月1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林因强奸罪和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把钱拿出来”“色魔”夜袭女性
2009年6月的一天晚上,下班回家的王丽(化名)和表姐张婷(化名)走到瑞昌市长河大桥附近时,一名男子突然出现在两人面前,边喊“把钱拿出来”,边伸手去掀张婷的上衣。张婷死死地护住胸部,并对表妹大喊:“报警,快报警!”王丽赶紧拿出手机准备报警,不料却被男子转身打掉。
当张婷与男子扭打在一起时,王丽趁机向路边有亮光的地方跑,边跑边喊“救命”。附近开店的张老板听到声音赶了过来。见有人来,男子急忙放开张婷落荒而逃。
而李红(化名)却没有张婷这般幸运。
2009年8月16日晚,李红骑着电动车独自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当她骑到白杨镇附近一条偏僻的小路上时,一名男子突然出现,强行将电动车拉停后,男子大声喊道:“把钱拿出来”,还伸出手去摸李红的胸部,吓得李红丢掉车转身便跑。
但男子还是追上了李红,将她按倒在草地上,预感不妙的李红拼命挣扎,不停地踢打男子,对方朝她头部狠狠地打了几下,李红便晕了过去。
李红醒来时已是晚上11时,看见自己衣衫凌乱,下半身赤裸,她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当晚,李红向瑞昌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抢劫了。
事后,李红没敢告诉丈夫自己被强奸了,“一个女人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因为感到对不起丈夫,李红陷入了痛苦的挣扎中。
嫌犯落网供出抢劫和强奸
接到报警后,瑞昌市公安局很快将目标锁定在瑞昌人李林的身上。
李林,32岁,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高中毕业后进瑞昌市亚东水泥厂当了一名工人,2006年,李林与比他小3岁的白芳(化名)结婚。
李林被抓后,很快就将自己先后两次抢劫和一次强奸的行为和盘托出。
强奸?李林的交代让民警大吃一惊,因为李红报警只是称被抢劫,并没有提到被强奸。民警找到李红核实,面对民警的询问,李红先是沉默不语,后来哭着向民警说出了自己被强奸的事实。
很快,瑞昌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瑞昌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11月中旬,检察院以李林犯强奸罪和抢劫罪为由向瑞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背后的不幸婚姻
2010年1月4日元旦假期结束,瑞昌市人民法院法官熊高潮被办公桌上的一封信惊呆了。信是犯罪嫌疑人李林的妻子白芳写来的。在信中,白芳讲了两人从相识、结婚到李林走向犯罪的全过程。
白芳在信中说,2006年1月,她与李林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结婚,因为没有感情基础,两人过得非常勉强。在李林面前,白芳难得有一次笑脸,总是对李林冷若冰霜。起初,性格内向的李林怀疑妻子有了外遇,他经常偷偷翻看白芳的手机,这让白芳很是恼火。
矛盾越来越深的两个人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有时还大打出手。“饭菜味道不好、回家时间不对、钱怎么花的那么快”等都成为争吵的导火索。
婚后三年里,两人就在争吵中度过,白芳在信中表示:“家里没有一点温暖,我只是一味排斥、指责他,没有考虑到他的感受。”
2009年初,白芳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成为了夫妻间的缓和剂,李林和白芳的争吵逐渐减少,但2009年6月的一次同学聚会,又将两人来之不易的平静打破。
那次同学聚会,白芳和初恋男友王冰(化名)都应邀参加。得知妻子和初恋情人再次见面,李林深受打击,他不断地询问白芳两人见面时的情景。正在孕期的白芳耐着性子告诉李林:“参加聚会跟王冰没有单独相处,大家只是一起吃顿饭、聊聊天、叙叙旧。”
可李林显然对妻子的解释不满意,他还是不断地追问白芳,这也让白芳十分苦恼,面对丈夫的一再追问,她要么不吱声,要么就随便应付一下。
白芳说,李林可能就是因为这件事想不开,才做了犯法的事。
妻子写信为丈夫求情
平时在父母面前表现得极为温顺的李林成了抢劫犯和强奸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的双亲一夜间就苍老了许多,两位老人整天伤心落泪,精神恍惚。为了弥补儿子的错误,他们亲自上门向李红道歉,并拿出1.3万元,希望能帮儿子得到李红的谅解。
李林被捕后,同事们很吃惊,纷纷惋惜不已:“他工作勤快,为人处事都很友善礼貌,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就在李林被捕不久,白芳顺利产下一女。女儿刚出世父亲就进了监狱,双方的父母年迈体衰,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在丈夫被抓后,家里经济也一下没有了来源。想起自己原先对丈夫的冷漠,白芳后悔不已,她觉得,丈夫走向犯罪的道路,自己负有很大的责任,于是,白芳含泪写下这封信送到瑞昌市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对丈夫从轻判决,给丈夫一次改过的机会。
酌情处罚一审获刑4年
“法官大人,谁都有犯错的时候,请给我丈夫一次改过的机会吧!我知道,法律是无情的,但孩子刚出生就看不到爸爸,这对她来说是多么不幸!法官大人,请你们同情这刚出世的孩子吧,让她能早日见到父亲!”
“我从事审判工作快20年,第一次碰到妻子为犯强奸罪的丈夫写信求情。”负责审理该案的熊高潮法官说,“通过这封信,可以了解到,夫妻间缺乏沟通导致李林长期心理压抑,最后造成心理扭曲,可以说,正是夫妻关系不和睦导致了李林走上犯罪道路。”
“虽然从情理上,我们很同情孩子一出生就看不到爸爸,但是从法理上讲,犯了罪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考虑到李林没有前科、在被抓后主动交代了强奸的犯罪事实并且与受害人李红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0年1月16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因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林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接到判决书后,李林没有提起上诉,“做错了事就要接受惩罚,这样出去后才有脸面对女儿和家人。”李林说。
而白芳也表示,自己会好好得抚养孩子等李林回家。